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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5/03/112.公司名稱:奇美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更正民國104年8~105年2月申報之背書保證金額資訊。8.因應措施:申請更正,重新申報正確資訊。9.其他應敘明事項:補揭露本公司對昆山之奇美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背書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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