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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5/03/022.公司名稱:京元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4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248,990,861元。(2)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24,899,087元。(3)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董事會擬議配發董事及員工酬勞金額與認列費用年度估計金額有差異者,應揭露差異數、原因及處理情形:無差異,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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